您当前的位置 :三板富> 前瞻 > 正文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的通知-全球观焦点
2022-11-11 09:41:59 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 编辑:news2020


(资料图片)

福建省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,国家电网有限公司、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:

参照《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》(发改价格规〔2021〕1455号),经研究,现就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闽粤联网工程临时价格实行单一容量电价制,容量电费为2.3亿元/年(折算容量电价为115.0元/千瓦·年,含税),输送电量不再单独收取费用。

二、闽粤联网工程容量电费由福建电网、广东电网各分摊50%,即各分摊1.15亿元,并相应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疏导。

三、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闽粤联网工程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,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正式价格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22年10月19日

标签: 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收取费用

相关阅读
版权和免责申明

凡注有"三板富 |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"或电头为"三板富 |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"的稿件,均为三板富 |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独家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;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"三板富 |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",并保留"三板富 | 专注于新三板的第一垂直服务平台"的电头。

最新热点

精彩推送

 

Copyright © 1999-2020 www.3bf.cc All Rights Reserved 
三板富投资网  版权所有 沪ICP备2020036824号-16联系邮箱:562 66 29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