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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》4月12日起正式施行
2022-04-13 09:37:24 来源:医药经济报 编辑:news2020
为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年度报告管理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印发通知,正式发布《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规定》)。《管理规定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药品年度报告采集模块同时启用。年度报告应当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(或者其书面授权人)批准后于每年4月30日前,通过药品年度报告系统报告其上一年度的报告信息。鉴于我国首次实施药品年度报告制度,药品年度报告采集模块尚处于试运行阶段,2021年度报告信息填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。

标签: 年度报告 管理规定 上市许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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